私隐政策声明 私隐政策声明
私隐政策声明

SC Health 致力为每位病人提供个人化的优质服务。不论性别、语言、种族、信奉的宗教、身体状况、以及其社会及经济状况, 病人均拥有以下的权利和责任。

  1.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将在收集之前或收集时确定
  2. 收集的所有个人资料将仅用于收集该等资料的目的、或直接相关的目的、或协助阁下进行查询或预约、或用于其他相符目的、或阁下和SC Health 之间可能同意的任何其他目的,除非SC Health 获得有关人士的同意或被法律或法院命令要求
  3. SC Health 会保存个人资料至达到与上述收集资料的目的为止,除非上述个人资料可根据任何适用法规或合约规定须予以保存。
  4. SC Health 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保在顾及有关的个人资料被使用于或会被使用于的目的下,该个人资料是准确的。
  5. 电脑数据存放在取用资料受严格监管的电脑系统及储存媒体内。在SC Health 持有、使用及/或传送阁下的个人资料的情况下,将有足够的保护措施防止个人资料意外的及/或未获准许的存取、披露、复制、使用、销毁或修改。
  6. 我们所持有的全部个人资料将予以保密,然而SC Health 可在有需要披露该等资料以达到收集该等资料之目的时,向下述人士披露该等资料:
    1. 任何附属公司、控股公司、联系公司、关联公司/人士,或由SC Health 控制的公司;
    2. 任何代表SC Health 或与SC Health 联营的个人或公司,以达到提供该等资料之目的;
    3. 有责任为SC Health 对上述资料保密的任何其他人士或公司,而该人士或公司已承诺将该等资料予以保密及有法定的权利取用该等资料;
    4. SC Health 的经销商、代理、承办商、供应商及其他电讯、资讯服务商和内容供应商;
    5. SC Health 的专业顾问,包括会计师、审计师及律师
    6. 由法律或法院命令规定或授权的政府和监管机关及其他组织。如在该披露下个人资料将转移至香港境外,我们将就该转移先征询阁下的书面同意。凡假使该资料在香港以某方式收集、持有、处理或以任何方式使用,便会属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条例」)下的规定,SC Health 会采取所有合理的预防措施及作出所有应作出的努力,以确保该资料不会在该地方以该方式收集、持有、处理或以任何方式使用。
  7. 个人资料可能根据任何法定或合约责任或法院要求被披露予任何人,但他/他们须证明其取用该等资料的权利或权能。
  8. 个人资料亦可能根据条例第VIII部分被披露,其中有关个人资料获条例之条文豁免。
  9. 阁下有权确定SC Health 是否持有阁下的任何个人资料。如SC Health 持有,阁下有权获取该等资料的副本,并要求SC Health 更正其所拥有的不准确的个人资料
  10. SC Health 将随时向客户提供我们有关个人资料管理的政策和实务的资料
  11. SC Health 可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发出直接促销传讯,我们会先征询阁下的同意,并提供机会予阁下选择不接收该等传讯。在随后每一次向阁下发出的直接促销传讯,SC Health 会提供机会予阁下选择停止将个人资料用于其后的促销
  12. 如此私隐政策声明的英文版本与其中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或不清晰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阁下可根据条例致函SC Health 提出书面要求,以要求查阅及/或更正阁下的个人资料。
SC Health 保留在无需作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不时修改或更改本政策的权利。本私隐政策声明的任何更改在发布后立即生效。